北京市丰台区2008年高三统一练习(二)
数 学(理科) 2008年5月
本试卷分第Ⅰ卷(选择题)和第Ⅱ卷(非选择题)两部分。第Ⅰ卷1至2页,第Ⅱ卷3至9页,共150分。考试时间120分钟。
第Ⅰ卷 (选择题 共40分)
注意事项:
1. 答第Ⅰ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、准考证号、考试科目用铅笔涂写在答题卡上。
2. 每小题选出答案后,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。如需改动,用橡皮擦干净后,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。不能答在试卷上。
3.考试结束,监考人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收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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